现将2010年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2010年全市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,考试科目、命题范围、参考用书、题型题量等信息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(www.circ.gov.cn)或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查询。
一、考试报名条件、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
1、报名条件:凡年满18周岁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。
2、报名地点: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,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福泰温泉公寓B座203室,联系人:闫宏斌,电话:022-23302420。
3、所需材料:报名时,考生须向报名单位提交考生报名表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(原件和复印件)、学历证明文件(原件和复印件)以及小两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3张。
有效身份证明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、护照、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。
二、报名和考试时间
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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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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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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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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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8日至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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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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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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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至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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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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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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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9日至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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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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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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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8日至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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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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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通过邮寄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(以邮戳为准)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三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领取
(一)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。
(二)考试结束后,符合下列条件者可领取相应的资格证书:1、考试成绩合格;2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3、品行良好,适合从事保险公估工作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能获得资格证书:1、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5年;2、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;3、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,禁入期限仍未届满。
(三)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放,联系人:闫宏斌,电话:022-23302420。
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
二ΟΟ九年十二月三十日